08
“哎,你们谁看到我生物笔记本了?”上课铃已经打了几分钟,生物老师还是不见踪影。鬼子找不到自己的笔记本了,正一脸严肃地询问周边的同学——终于问到了我。
“格子,你看见没?”
“生物学家的生物笔记本,当然会被人偷走啦!”我嬉皮笑脸地回答,“我说,你还需要笔记本?”
后面的男生噗嗤笑了出来。
“别说些没营养的。”他皱了皱眉,“我绝对放在抽屉里了。我会提前拿出下节课要用的笔记本的。”
“得了,认倒霉吧。”我憋住笑说,“说不定还是你的小迷妹偷的哦!”
“算了。”他多次翻找无果后,终于放弃了寻找。生物老师终于走了进来。“今天先记课本上吧。”他取出一直漂亮的墨蓝色的笔,打开盖子——那笔我从未见过。
“新买的?”我努努嘴,示意我指的是那蓝色的笔。
“嗯。偶然在店里看到觉得很喜欢,就买了。”
我偷偷地笑着,这家伙,总算买了新笔。不过,我单纯并不为那笔而笑,我笑,更有另一层原因:
他的生物笔记本,是我偷的。
那天晚上,我努力思索着那张“博雅超市”宣传单页到底有什么特别之处。排除了一个有一个可能之后,我的思维终于落定在一点上。
这传单的特殊之处,并不在于它是博雅超市的传单,甚至也不在于它是一张传单而不是其他什么纸张,而在于它并不属于我——它来自于我的同桌。
就是那个小鬼子。
这个假设是否准确呢?要验证很简单,拿走他的东西即可。首先我盯上了他的草稿纸。他快要写完的草稿纸,赶在他写完丢弃之前,我总是一张张收走,然后偷偷地吃下,结果是——果然有效果。我对于面食的量正在逐渐减少。三斤,两斤半,两斤三两,两斤二两……我欣喜万分——看来,只要一直这么吃下去,我就能痊愈。
等等,我刚刚说“痊愈”?难道我也默认了自己有病?
但是,捡草稿纸毕竟不是长久之计,而且我也发现吃同样的东西的话,好转速度越来越慢,以至于吃了十几张草稿纸,也并没有显著效果。我开始想着换一种东西来吃。我权衡了对他损失最小的东西,大概锁定了他的生物笔记本——这家伙生物知识深厚得很,生物课不听照样满分,损失一本笔记本算不了什么吧。并且,一本笔记本拿到了,每天可以撕下几页吃,好长一段时间不用做那种小偷小摸的事情。
正如他所说,他会把下一趟要上的课的笔记本留在课桌里,这也为偷窃者,也就是我,提供了便利。我轻易地得到了他的笔记本,回到宿舍,撕下来前五页纸,浸泡在了茶碗中,准备喝下。看得出来,他做笔记很认真,蝇头小楷写满了三十二开的精致软皮抄的一半纸张,而此时差碗中,纸张上的黑色红色的墨水在热水中氤氲散开。
那天晚上,我第一次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感。我不再需要手忙脚乱地赶紧切面片,烧开水,再把面一股脑倒进沸水,同时忍受着腹中的巨大空虚感。腹中的空虚感当然仍然显著,但是并不是无法忍受。我现在可以稍微从容地把面片切到同样大小,慢条斯理地一片片放入锅中,这是为了防止粘连;面片在我的轻微搅动下,在沸水中自由自在地游动着,真的就像一条条小鱼。饥饿程度减轻很多,我只需要煮上一碗。出锅时,我甚至加上了青菜、淋上了芝麻香油。面粉、蔬菜、香油的清香在阳台上飘散开来。
我很幸福,我想。这不是美食吗?我看着宿舍楼方向一排排的房间,有的已经是黑暗,有的仍亮着灯火,想道。你们有的人吃过那些个高档餐馆并视为高雅,有的人也满足于麦当劳快餐的快乐,但是你们有谁品尝过这一碗清香纯洁的面鱼呢?你们有谁知道,深夜阳台上,这么吃东西的人,是一种怎么样的心绪呢?
我掉下泪来。咸咸的泪水落在碗里,我想起自己并没有放盐。
09
“你领口粘了黑东西啊。”他说,“那是什么?”
那是蓝色墨水,笨蛋,我心想。不过我并没有说出来,若是说出来我偷他笔的事情就暴露了。
“灰尘。”我说,“可能洗手间里面不小心沾上的。回去洗洗就好了。”
麦当劳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我们早早吃完了点的巨无霸套餐作为晚餐,并不急着回宿舍。我看了看表,十点半已经过了。我有点开始担心自己的饥饿感可能随时来潮,但是转念一想,反正是在餐厅里面——也没什么可担心的。倒是若是此时动身,在回去的路上肚子叫起来,才是真惨。
但是我怎么和他说这个情况呢?正当我考虑的时候,他倒是先开口了:“格子,你每天晚一般几点开始感觉饿?”
“十点半到十一点之间吧。”我呼出一口气,既然他先提出这个问题,事情就好办了。“随时可能会来到。所以我想在这餐厅里多留一会,因为——”
“晓得了。”他打断我,“我们再坐一会,我陪你。”
我没回答,半晌才想起说一句“谢谢”。他似乎是没听到,拉开包,拿出一本《血液学》看了起来。
他的生物笔记本三天前就已经被我吃完了,但是其实,就像边际效应一般,吃到一定时候,这一种药品就不起作用了。我转而把目光瞄准了他其他的东西。现在我每天晚上只需要吃一碗食物,而且我觉得,再坚持几天,饥饿感就可以完全被赶跑。但是那最后残留的一点,就是挥之不去。
既然生物笔记本没有用,大概其他笔记本也失去了效果吧。难道要课本?不行。我需要一点创新精神,老是吃纸质类的东西,肯定不能把最后的残余饥饿感打败。两个夜晚,因为白天没有吃任何他的东西,没有好转迹象,我有点着急。
那时我想到了他的笔盒——笔盒里面最特殊的一支笔——那支墨蓝色的自来水笔。
那是他新买的笔,也是他最喜欢的笔。我却默认一般地把目标锁定到了这一支笔上。他的笔很多,我却完全没有因为盯上这支他最爱的笔感到愧疚、不适,反而因为这层喜爱我产生了一种扭曲的快感。
我一定要搞到这支笔!
我成功了。在市中心的麦当劳的洗手间隔间里面满嘴蓝色墨水大嚼特嚼的我,那一刻才算是意识到,我从他发现自己生物笔记本失踪那天第一次给我看到那笔开始,就一直想要拥有这支笔。
我成功了。
十分钟过去了,腹中没有一点感觉。鬼子趴在桌上睡着了,没喝完的可乐放在手边,书本盖在脑袋上。我看向窗外,市中心的灯火繁华下人流和车流仍然川流不息,各自忙着自己的事情。我的视线模糊得像是长焦镜头。
我看到深夜仍然穿着西装的上班族,大概是刚从公司处理完加班事务向家里赶吧;我看到路灯下坐在凳子上给手机贴膜的大叔,大概今天这是他最后一单生意了吧;我看到市中心广场上弹着吉他卖唱的一对情侣,大概今天琴盒里面堆满的钞票可以让他们吃上一顿饱足的晚餐吧……
还有车,一辆一辆开过去开过来的车,有人,一个一个朝着不同方向行进的人。他们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呢?他们是否也隐藏着人所不知的不正常之处呢?我们大家是不是都有病呢?我不由得这么想到。
腹中的饥饿感终于敲上了我的门。我看了看表:十点五十二。饥饿感锐气大减,根本不急切不剧烈——这大概要归功于今天吃下去的笔吧。那饥饿感就像是一只垂垂老矣的狮子,慢慢地用脚爪挠着我的胃,用快要死去的声音对我说:哎——吃点什么吧——
我相信,再吃一样鬼子的东西,饥饿感就会完全消失,再也不用和我见面。不过要紧的是,今晚这一茬得赶紧对付过去——赶紧去点些什么,毕竟一只半死不死的狮子在胃里挠你也不是什么舒服事情。
圣代?薯条?要不来点咖啡?今天就别管什么贵不贵的问题了,毕竟特殊情况嘛。但是我对于这些快餐从心里而不是从胃里产生了一种抗拒——那是一种恶心感。
我看了看睡在旁边的同桌,他没有一点要醒过来的意思。我突然想到,这可能是我偷他点什么的最好机会。这一想法竟然逐渐在脑中成型——是啊,这样的机会多久也碰不见一次了!
再干一次,就收手!最后一次就能痊愈,我十分确信这一点。难道你还想再等上不知多少天去等下一个机会,让这最后一点病根继续折磨自己不知多少天?
但是,偷点什么呢?手机钥匙钱包水壶什么之类我是不应该去碰的,毕竟也咬不动;本子纸张之类,早已经没了作用;湿纸巾倒是放在包里,但我感觉这对于他并不是重要物什,自己也不愿冒一次险就为了一包纸巾。我有点绝望,他也没带什么重要的东西出来啊。
腹中的狮子低声地嘶鸣着。我能听明白它的话:给我点关键的东西吧,一件就好。
窗外的灯火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减弱半分,反倒因为入夜渐深而显得更加明亮。我的心头一阵颤抖:都市人群的夜生活开始啦!
他的睡姿其实并不好看,甚至还有几分笨拙。我把耷拉在他脑袋上的书卷合上,放回他的包里,他的手指略略抽动了一下,但是并没有醒。
我该拿点什么呢?我把他的包翻了又翻,在他的身上看了又看,只是没找到那个直破鹄的的东西。麦当劳店内灯火通明,食客仍然不停地进进出出,来来往往,冰淇淋窗口的铃时不时要响起,一群大学生聚在一个挂有电视机的角落,看着放映到一半的直播足球赛。偶尔会有旁人向我们投来怀疑的目光,我想,这些愚蠢的人觉得奇怪,是因为他们只看到表象,看不到本质罢了。
我幡然醒悟:不论是传单,草稿纸,笔记本,还是本子,都不能治愈我最后一点的饥饿感的原因都在一点——这些只是他的东西,而不是他;这些只是他的道具,而不是他的元素;这些只是他的现象,而不是他的本质。
我知道我要做什么了。
我在他身边缓缓趴下,脸冲着他,我们的脑袋挨得很近,中间只隔着他的手臂,我几乎可以感受到他均匀厚重的鼻息。那是一个十六岁少年的正常、健康的呼吸。
“艾格。”我低声对他说着自己的名字,“我叫艾格,别再叫我格子了。”
说完,我闭上眼,朝着他的手臂咬了下去。我的犬齿扣入这位生物学家的表皮、真皮和静脉。他的血液沾上我的唇舌的那一刻,我听到腹中一声悲叹,饥饿感如魅影一般突然闪灭。一颗鲜红的血珠沾上了我的领口,和蓝色墨水点洇开在一起。
他并没有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