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坏了约定的日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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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分钟

这篇文章是在5年前发布的。

01

我从机场打车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半。

踅摸着用门口奶箱里藏着的钥匙开了门,直接走到自己房间,倒在床上。再睁开眼时,父母仍未回来,已经是傍晚六点有余,外面安静得不同寻常。

向来,这个小镇的傍晚一直都是不会很安静的。我撩拨开厚厚的遮光窗帘,掀开玻璃,探出头去。天色已经黯淡。原来,平日吃完晚饭出来遛弯聊天的老人们今日没有如约而至。

我便坐回书桌前,摁下电脑的开机按钮,在机器的轰鸣声中逐渐清醒过来。

对学生来说,假期和开学季却总是如约而至的。

学生期盼着放假而不愿意开学,这确凿是无可厚非的。人并非神明,毕竟是喜欢偷闲而不愿干活儿的。这是人之常情,或者叫生物性。我理解。我也这样。

我曾经在日记本上写过——那是我还在写日记的日子——“假期最后几天,马上要开学的日子,总是比真正开学了觉得还要难过。”虽然语法半通不通,但是十分有理。同理,期末考试最后几天,马上要放假的日子,总是比真正放假了还要放松——那种日子过起来就像是偷来的日子。

可是无论再情愿或者再不情愿,开学季和假期总是如约而至的。教育部的大日程单早在年初定好,学校则负责调整而具体化,放假日期和开学日期就是要么口头要么纸面、或者直接或者间接地告诉了每一个学生。

而我们履行约定。

02

有一句话一直不知是真是假:人只有在现在混得不好的时候才会回忆过去。现在看来,这大约摸是真的吧。

不过,我更愿意这么理解回忆:我们当下所做的每一件事,不仅仅是对应其时下效应和目的,也还都是对于未来的一个约定。有些事情,无论如何也会成为回忆,有些则被人忘却、被距离模糊、被时间冲淡——那之前的当下,便是在向未来的某一刻约定好回来看看的日期,而自己却也不自知。

说大白话,就是自己和自己的约定。

事物本身是不值得去留恋的,约定只是人自己的事情。一座花园,一个广场,被人类建的推土机造出来,几十年后又被同样的推土机铲平。人类管这个叫:物是人非。赋予意义的只是自身,再无他人。我们无法真正理解他人对于他事的约定,除非我们有过极其类似的经历。

故乡在小镇上。小镇是不通风的小镇。前面被高速公路封着,后面被京九线卡住,几十年了,也只有两班公交经过这里。要想富,先修路——路都修不了的小镇是富不起来的。

可是我始终觉得自己的故乡在小镇上十分幸运。因为尴尬的地理环境,它反而有了削弱商业化影响的天然屏障。小镇在进步,只不过以一种缓慢的速度。房屋一幢幢立起来了,快递点一个个生长出来了,超市也一家家兴隆起来了——但是旧的东西并没有拆除太多。如阿米什人对待新兴科技一样,小镇能冲淡外物的流入,于是我便仍然看到记忆中的地方。不是母校、操场、老屋之类——而是公园里的一个小角落的孤单感、夜里市民广场上人的活动景象或者傍晚六点半湖边的气味。

虽然现在待的家不是原来的旧房子,可是小镇的喧闹和静谧终究保留了下来。相比起拆得面目全非的市区,这些细小而具体的东西都还在——这即是所谓幸运之处。

03

大小包裹已经放到我的书桌上了。中国南方冬季六点的天色已经黯淡,透过窗帘洒上书桌的天光显出明白的颓色,硬纸壳上的打印字还勉强看得清。那里写着我的名字。

我喜欢拆包裹,我也不知为何。我的网购账号把收货地点填在这个镇子上的家中,父亲就细心地把几个月一来收到的大小包裹收起来,现在一并放在我桌上。拆包裹的话,我偏爱用钥匙来割开一圈圈的胶带,而这需要独自一人完成——倒也不至于说若有旁人我便浑身起疹、肝肠寸断之类——只是偏好而已。

那么接着,把包裹中的东西分门别类放在应该放的位置——书、装饰品、食物或者其他奇怪物什——然后满意地欣赏一番,点点头,也许调整一下,也许再满意地欣赏一会儿。

仿佛是完成了一件艺术品。

仔细想来:这种癖好确实从小便有了。我想起自己还在上小学的时候,得到一个新的玻璃罐或者一个盒子是有多么高兴,家里偶尔添置一个橱柜又是多么惊喜。软皮抄从小到大放在柜子里面叠得整齐,不同形状的橡皮擦一定收集在大玻璃瓶里面不用的,红黄蓝绿的积木一定装在大袋子里,折的小幸运星便满满地盛在盘里边。一个个地折幸运星、一张张地收集卡片,一曲曲地组建歌单……一点点向旧有的体系中整合进新鲜东西。拆包裹便是这其中的有机的一环。

但是这并不说明我整洁。事实上,正好相反。我的歌单向来是乱七八糟的。我那几大盘幸运星确实不知踪影。我还有个日记本,断断续续写了小学六年的日记,也不知何时再也找不见了。我曾经几次想找它来着,无奈年代久远,它也与之前断掉了和没断掉的回忆一样渐渐从生活中出局。

而这个约定本身如此难以割断。便连现在,我对于某些东西的收集——尤其是卡片——仍然迷恋;看到一个漂亮的饼干盒,我也会想方设法把它弄到手。

这是喜鹊衔枝的习惯。

傍晚六点半的夜空提醒我看了一眼手表。我惊讶滴发现桌上的包裹却还是一个没拆。现在湖边的青草味道肯定很好闻。我想起那本日记本上我唯一还能忆起来的一句话: “假期最后几天,马上要开学的日子,总是比真正开学了觉得还要难过。”

就是那突然一瞬间,我认为我需要找回那个日记本。我决定去找它了,仿佛我今天下飞机的时候就做过这个决定一般。

04

感情也是个约定,不论是什么形式的感情,其本质无非是双方或者多方的约定。这约定有时候是有形的——比如一个父亲带女儿去游乐园的许诺,一个情侣之间的小约定——但是更多时候,是无言的而无质的,就像是在钢琴上连续奏响一个和弦的三个琶音一样清爽而质本洁来。

这幢居民楼的负一楼是各户人家储藏间的所在,自然是很少有人造访的地方。下行的电梯吭哧吭哧地在负一楼打开门,昏黄的灯光刷地亮起,便扬起一阵灰尘。我突然想起自己没有家里储藏间的钥匙,而带着钥匙的父母今晚大概也不回来了。 可是我并不想念他们。我从来也没有想念过什么人。

——这并不是说我感受不到父爱母爱,或者其他的感情。只是也许我对于这种感情的理解和别人来比较会有一些特殊。我确信,我想念的不是父母本身,而是他们给我过去的记忆和未来的约定。比如,我比较怀念的是父亲与我在城市中散步的日子,那段日子持续了八年。在特定的日子,我们总是擅长找出事情来做,于是从这座城市的一个地点穿梭到另一个地点。于是我也熟悉了南昌几乎每条道路。

或者又如,我爱自己歌单里面的很多歌,不过也是因为它们唤起一段记忆罢了。不论是好是坏,是苦是甜的记忆,最后由于时间的距离,产生了美。

那么,回忆有了,约定又从何说起?我说过去的回忆自然是无声的约定。就好比,我曾在厦门大学的学生咖啡店里面吃到了好吃的香草提拉米苏,而我现在还心念着那一叉子的芳香。这是它与我之间的约定。我喜欢的食物,除去提拉米苏,特别喜欢的还有两种:Pocky、以及Lotus的焦糖饼干——全是甜食。不光是因为美味,也是因为一段过去记忆的承载。它们保持美味、保持承载那段记忆,便是和我的约定。

但是若主体换成人而不是不变的物品,约定便不那么靠谱了。记住这一点,这是我的教训。

我从衣服上取下发卡折弯,伸进锁眼,耳朵紧紧地贴上门,开始尝试寻找这把锁的缺陷。刘海在额前散乱开来,像是被吹了好一阵风。

我确信,储藏室里放着那本尘封已久的日记本。它在奈落中呼唤着人的发现,竟然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而我没有注意到。身体距离这储藏室越近,我几乎开始回忆起那日记本上越来越多的句子。

05

耳边竟然有风声。

在这个关头,我不希望有风声——我需要听,听清楚锁内到底发生着什么。

可是我没有一点进展,球锁的锁柱完美无缺。我想,我可以等到父母回来去要取了钥匙以后大白天慢慢地走进去慢慢找。但是我立即否认了这个想法。不可以的。这件事,必须赶紧做。而且,最好自己一个人做。

两年前的这个时候,我在干什么呢?总不会是在这里如同小偷一般开锁吧?总不会是脑子里面装着一个什么不放开吧?

但是我仍然在执行约定不是吗?两年前,在即将要离开这个城市之前,我还有假期要过。虽然我方才结束自己的初中生涯,出租屋的租约可是年底才过期,我便又住进了那个小出租屋。南昌市的市中心公园——八一公园就在旁边,心情好的时候,我便拿上书本或者Kindle去那里坐上一天。午餐时就去旁边的花园角街区叫一客牛肉面。下午若是碰上我喜欢的天气——阴天、多云、起大风——我便干脆书也不看,直接沿着南湖街走下去,那里很僻静,一路都是酒吧和咖啡店,可是我只进去过一次,点过一杯七十八的焦糖玛奇朵,心疼了两天——不过那是再一年之后的事情。

那时候我只恨自己对这个城市太熟悉。没有一条街我是不认识的。没有一个转角我是不熟悉的。一方面我希望我的记忆不要因为城市建设离我而去,一方面我也渴望步行在陌生的街道。我爱在街道上走——按照他们新加坡人的话来讲,我有Wanderlust——尤其是陌生街道。旅行则是很好的活动,只不过不能每每出走旅行。

可是此时此刻,我开不了这锁。这十分气人。我想起以前用一枚回形针就能把目所能及的报箱、信箱、奶箱、甚至保险箱全部打开的日子——

那还是弹子锁的年代,没有所谓A型B型锁之说。很多年前的事情了。这一次,不论是发卡和回形针,都失约了。

06

“分手仿佛是个自己从谈恋爱第一天开始就和对方诺下的约定。”

这也是日记本上的某一页上出现的句子,我逐渐开始记起来越来越多的句子。

“现在谈得拢就谈,哪天谈不拢就散啊!”我说。 “嗯。”她点头。

就是这个意思。说白了,就是这个意思。十分滑稽,这个约定。

之后我就明白,约定是不要对人来做的。想一想历史上对象是人的约定吧,哪一个有了好下场?上帝和亚当的约定,维纳斯对帕里斯的约定,靡菲斯特和浮士德的约定……

你在怀疑,我讨厌这人类三大感情中的特定一种?认为它不可靠?不是。我在怀疑全部,甚至比那还要多。请不要用道德的观点来批判我吧,给我留一点点思考的自由,我需要时间和脑力来解开这把锁。

开锁的人容易陷入死角。很多时候,人的目的却并不是开锁,只是进入那个房间,进入房间往往有很多选择。

从地下重新回到地上时,月亮已经升起来了。不明朗的月光照着人影在远处晃动,有人在楼下生起了火。我绕到大楼的车库,我从车库的直梯间通过储藏室高处的窗子爬了进去。

我进来了。

储藏室里面并没有水和电,亮起手机的电筒便成了必要——点点的光在这里却很是刺眼。

从墙角的旧书橱里面我翻出了以前几乎所有的收集。用蝴蝶夹夹起来的一沓沓卡片和彩纸除了面上几张被铁夹的锈迹染红,仍是旧模样——从来没有动过。一袋子画报绘本——我从来没有哪一本书有这些画报绘本那么完好如新。上课传的小纸条,一张张叠好了,纸张质量不好,已经泛黄;我一松手,打翻了一个塑料罐子,装着的小密码本滑落一地。可是我都忘记了密码,也忘了里面都写的什么。

可是我究竟没找到那个日记本。

07

十二岁生日那天,我从不知何处收到一个巨大的礼品盒。没有发件人。发件地址竟然指向我将要搬去的市区的出租屋——当时我还住在这个镇子上,没有搬过去——我问过几乎每一个朋友亲人,可是他们都说不是他寄来的。

我很疑惑,也很惊喜。我决定永远不拆那个礼品盒,这样,每天都有惊喜,每一天都有盼头。

可是我毕竟还是个小孩。我究竟是没忍住。半夜从床上醒来,竟然抑制不住自己想要拆礼品盒子的心血来潮,便噔噔噔跳下床踩着木地板去拿我放在书橱顶端的盒子。可是我打开的那一瞬间我失望了。那么大的盒子里面只是一把钥匙。也不是什么金光闪闪的金属钥匙,也不是晶莹剔透的水晶装饰品,就是一把普通的铜钥匙,钥匙顶端竟然还有一个小凹槽。除此之外,真的只是最普通的钥匙而已。

我再去看那个盒子,其实,仔细看来,那也不是一个礼品盒,只是一个普通的盒子罢了。那里面若是装着一份过期报纸、一个篮球、一个马克杯,其实都不奇怪的。

这很有可能真的是个恶作剧,或者是个错件,只不过我再也不会知道了。我没有办法知道这是谁给的,为什么要给我这个,又为什么要把自己的身份隐藏起来。不过,这倒是成为了我永恒的盼头——那把铜钥匙,到底是开什么锁的呢?

我在储藏间找到了压成一张纸的、巨大的、我十二岁生日拿到的那个礼品盒的残片,于是想起了这个尘封在记忆中的故事。正如我在这小镇从旧房子搬到新房后所有东西都丢在储藏间,我所有过去的记忆尘封在大脑不知所谓的角落,若不召唤,它不起来。

那个盼头,跟了我好多年。好多好多年。那把钥匙,到底是开什么锁的呢?一看到锁眼,我就把挂在胸口的铜钥匙掏出来比对。可是这个世界上也并没有那么多锁眼,而当我把我活动范围中的所有锁都试过一遍以后,我对这个盼头失望了。我把钥匙粘在日记本的那一页,我写:“从今天开始,不找这把钥匙的锁了。”

盼头是个神奇的东西:人生,有小盼头,有大盼头。我是父母的大盼头——我是他们活着的希望。我死去,则父母会悲痛欲绝,若是他们不能找到更有意义的事业、或者再要一个孩子,那么他们就失去了人生的大盼头,日以继夜的活着,虽然吃喝无忧,但是毫无意义;我的未来就是我和他们的约定,我不能死。

小盼头?我来说的话,考完期末考试就放假!这个约定也许不能让你更加努力地准备考试,但是它能让你的准备变得更有意义。若是放假你也找不到什么让自己开心的事情做,那么你就是失去了这个盼头。你会觉得你的辛劳,再无意义。

我突然知道我为什么要在放假回国的第一个晚上就去找那个日记本了。我很急切,但是看来储藏间是找不到它了。

08

其实,对于一个我们理想状态下健康积极的人来说,回忆、约定、盼头都带着一丝病态——这些字眼里面竟然没有一个带着病字头的,我都感到奇怪。就看Nostalgia这个词吧:-alg-是疼,-ia是病。

但是,它们似乎都有个保质期。小学的记忆几乎已经不剩下许多,少到竟然也搜寻不到多少能让我真正感觉Nostalgic的瞬间,而在我脑子边的只有几个:夏天的晚上睡在客厅可以透过落地窗望到整个黑色天空,有一个夜晚我抱着黄色的翻盖手机在床上播放周杰伦的《兰亭序》,冬天的早晨被冷醒以后看到屋外对面正在施工拆毁的房顶上面落满雪……

差十二分钟晚上八点,小镇上唯一的公交车站连着的是502国道,一趟公交车每隔15分钟会经过。我在等它。站上几乎没人,对面的烧烤摊上倒是灯火通明。这趟车,从我第一次独自从小镇去往市区算起,我真正地坐了9年。

小学的回忆。像是无底的沙漏一般,渐渐漏掉消失。我几乎可听见那沙子细细的流动声音了。而更多的,是初中以后的回忆。尽管也在渐渐消失,但是毕竟那个沙堆算是比较充实,并且掺杂了土块、鹅卵石甚至水泥。

我只希望,回忆沙漏的淅沥不是因为时间本身,而是由于当时脑部发育的不完全。但是不管怎么说,回忆能被称之为回忆的时间只有几年,过去了它的保质期,它就不再是回忆而成为记忆了。

对于出国两年的生活,我抱着十足的不认同感——直到现在还是。可是,我发现在这个小岛上的学期、放假回国的几个月都开始组成我的回忆时,我便不得不接受它们作为我的生命一部分了。我记得起这边的很多瞬间:独自一人走在维多利亚街看过往的年轻人,坐在滨海湾阶梯上吃着一个卖给游客的玉米杯自拍了一张照片,我面对的黑暗和邪恶,我曾经的朋友们……

我记得这些细节。

飞驰而过的车的大灯在我眼前晃过,打断了我的思路。夜里国道上安静得很,听觉的寂静很奇怪地凸显出这些视觉的光线,车灯在死寂中竟然变得煞是刺眼。 ——那时候我们还是要好的朋友呢。

似乎,也就是从他们分手以后,我失去了最后一个朋友。可是我早已经开始关闭自己了。这两年的回忆,它们美,但是它们来者不善。

她说过:从人生中的某个瞬间开始,你的人生便开始出轨,然后就再也回不来了。有太多人对我说过太多句话,能被我记住的并不多。这句话却是一直如阴影般回荡着在我的生命中提醒我什么。

那个瞬间…

车开进站的那一瞬间我才发现自己没有带公交卡,身上也没有硬币。我悲鸣一声。

车在我面前停下,前灯双闪了三次。

我抬头看向司机位,原来是廖叔叔,这下好了。

09

“什么时候回来的?”

公交车平稳地向前飞驰着。这一带人烟稀少,没有人会上下车。

“就今天。”我看着前方,“实在是麻烦廖叔叔。”

“没有的话。”廖叔叔熟练地操控着方向盘,“在国内待到什么时候啊?”

“十二月底吧。”

“也真快哦。”

“是啊。”

随即陷入寂静。

我回头看看昏暗的车厢,后排稀零地坐着几个人,几乎都是大学生情侣。我才想起, 今天其实是星期五,郊区的理工大学的学生都会坐车去市区玩,而这算是来得晚的一批。

“这么晚去哪里啊?”廖叔叔打破了沉默。

“嗯,”我一时没有想好到底要不要跟他说实话。虽然他是我为数不多的很信赖的成年人之一,但是某些事情给某些人解释就是会很麻烦。语言本来就很无力,代际之间尤其如此——

其实说说也无妨。况且,到市区至少还要20分钟,时间宽裕得可以解释。

“廖叔叔,你写日记吗?”

他笑了。“写啊!小的时候。后来全部放火一下烧去了。怎么?”

“我就是去找我的日记本的。我在家里找不到,我心想,是不是要去市区以前的出租屋看看。”

“哟,那怎么这么晚还一个人去!和你妈妈说了没?”

“说了。”我撒了个小谎。“放心叔叔。我也快成年了,这点事还是办得好的。”

“办得好办得好…那你怎么办?你这一点也不像成年人办事。这么晚去敲别人家门?大半夜别人会让你进去房里翻箱倒柜?”廖叔叔的手始终没有离开方向盘。

“放心叔叔。那个破屋子虽然在市中心,但是没有人会租的。再低价,也没有人会租。我们搬走以后,就是空屋。”

“为什么?”他的口气中有了疑惑。

不知何时,窗外已经开始出现小建筑物和马路群。这是进入了市区范围了。外面逐渐比里面亮堂起来,廖叔叔打开了车厢里面的照明灯。

“因为啊——因为——”

有没有人把公交车当做屋子的?我突然想到这个问题。据说,美国很多无家可归的人都把自己的车当做栖身之地,那么有没有人住在公交车里面呢?按理来说,是可以的。封闭的车厢有暖气、空调、座位。你把公交车开到哪里去,都可以买到食物和水。窗帘可以拉开,可以拉起来。夜晚若是不下雨,也许还可以把顶窗打开,坐在车顶,看看夜里的各种光线和阴影。

“嗯?”

“因为那房子后面是酒吧后门,前面是停车场,从晚上七点开始,吵闹就不会停止。楼道间满地都是酒鬼吐的秽物,半夜音乐声震得木门一直发抖。嗞——嗞——嗞——”

“这么糟糕?真不是人住的地儿。怎么你初中租在那里啊?”

“离学校近啊,”我说,“而且租金便宜嘛。”

10

“你应该理性分析到底是她身上的什么在吸引你。”绵谷升说,“不要沉溺在感情中——对你没有好处。你可以试着现在列一张单子,看看她身上究竟有什么特质。你会发现,这些特质并不只在她身上有。”

“可是我是把她当做一个独特生命体来爱的,而不是爱某些特质。”我说,“我曾热爱的,是与这个灵魂共处……”

“扯犊子。从科学上来讲,”绵谷升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你被峰终定律影响了,太过于关注几个和她的美好瞬间,而没有理性地评估这一整段关系。你看……”

“我跟你说过了。一点点地,我都快要不喜欢她了。但是这是绝望。估计很长一段时间我不会再喜欢上任何人,我只是不想再受伤了。自保,请你理解。”

即使将近九点,市区街上的人也比八点小镇街上的人要多。

“灯红酒绿”,这是我能想到的描述现在景象的词。其实压根也用不着描述,本来我是写了一段的,但是想想有点多余,就删到只留下这一个词。大家想想一个城市的市中心晚上九点的灯光、楼群、车辆,那画面就出来了。那种画面的记忆,大概大家脑子里都存着。

我从公车上下来,走着我去年第一次放假回国走过的路。那时候,小镇上的旧房子已经卖了,新房子却还是没装修好,父母只得把这屋子续租(说了,这屋子真没人租,想续租多久续多久)半年。下了飞机的我,便从机场打车到公车站,再从公车站坐车到这里,在步行那初中三年走过上千次的路线,缩回城市属于我那阴暗的角落。走在这里,我的手上几乎感到了去年拎着的橙色手提箱的重量——它已经坏了,丢在储藏间里,刚才甚至还看到了——这条街在我的记忆中占有比重:苏圃路,以花店多著称。但是除了一条街的花店,还有各种熟食店、餐厅、杂货店、银行、水果店……它们都有回忆。

我说了,通常学生期盼着放假而不愿意开学。但是对我而言有两次特殊情况。第一次是史无前例地特别期盼放假,因为放假便可以逃离她两个月——那是去年冬天;第二次是史无前例地特别不愿意放假,因为放假了我便见不到她了——那是今天夏天。

嘿,瞧你。我的耳边似乎响起绵谷升的声音。我咒骂了一句。去你的。真是。去你的。

嘿嘿嘿。绵谷升仿佛就是在前面路灯柱上坐着,眼睛眯成一条线。

黑色的夜晚完美地融入黑色的发丝,在黯淡的灯火中弯曲无法辨识。它都在吃吃地笑我呢。

绵谷升是我从小说里面给他摘下来的取得外号。他曾经是朋友。

走到一段的尽头,在十字路口,苏圃路和民德路交汇。左边的楼里藏着那个老出租屋,右边是八一公园。楼下的电话亭已经太久废弃不用。最后一次使用的人,很有可能是柚——那是一个人名——不过那还是三年前的事情了。

我再一次把发卡从衣服间取出来。今晚它还要派上一次用场。

以后,这发卡也将会有回忆——当然,现在还没有。

11

至于为什么叫绵谷升,我以前在另一部未曾在任何渠道发表的中篇《凤梨罐头元年》里面,借着白鹭的口说出:

“绵谷升这几年则是一直没变。他的模样非常确定而容易刻画:高瘦英俊的潇洒男孩,能游泳,能弹吉他,待人接物也始终恰到好处。虽然学业方面随着时间的发展他的那些小聪明逐渐变得无用,与真正的大师相比开始相形见绌,但是在社交场合他仍然是如鱼得水。他一边悉心打造着自己的形象,培养着设定好的爱好和技能;一边玩弄着周围人的心理,或精神或物质地给予每种人最希望得到的东西。繁复巧妙的奇技淫巧便不再赘述,总之,他是同龄人眼中的实在朋友,老师眼中的模范学生,家长群中的学习榜样,女孩们眼中的男神,就连其他学校不熟识的人,提起他们中学,第一个想到的人也是绵谷升。这么说,他的境遇和性格的确是很像村上《发条鸟年代记》里面智力超人自私冷漠圆滑世故如鱼得水的绵谷升。”

对。我和绵谷以及白鹭曾经是朋友,像是哈利罗恩赫敏那种,最经典的两男一女的三人小团体。

不过那还是十年前的事情了。

“现在的小孩子真可笑。还没有真正经历爱情的人,就否定爱情了。”绵谷升听了我的话,酸酸地说道,“早就说了,物质生活充裕不是一件好事。小孩子啊,小时候还是要吃苦,不能好吃好喝养着,不然整天想些有的没的。”

我只得苦笑。

“退一万步说,就算你那是爱情吧。你说‘自保’?我看是自私。”他冷冷地说,“朋友,把自己沉浸在对不可能的人的思恋中是容易、简单的,你就可以不负任何责任,不去把生活过好!”

“差的也不远嘛。你说的我都听过了。‘峰终定律’?成功学真是害人。”

“还有,什么叫‘很长一段时间不会再喜欢上任何人’?”绵谷不理我,继续说,“你听听你说的话多幼稚!你知道你听上去像什么?”他强调着说,“像是初中小女生!”

“哎。”我摆摆手,让他先安静一下。

“你们初中,课堂上有写作文吗?”

“喂,就算你读的学校比我好,你也不要这样说吧?” 、

“写过就好办了。我跟你讲讲,还是我在读初中的时候,我在课堂上写作文。快要结尾了,只差最后一段没有写,在旁边看了许久的老师却一下子抓起我的作文撕了。”我做了一个撕纸的动作,“老师冲我说:你写的是什么东西,能算是作文嘛!重写!”

“你写什么了?”绵谷神情稍有缓和。

“不要问我。我不记得我到底写了什么。那个题目是什么我已经忘记了。那个作文写的什么我也已经忘记了。我记得的就是,我只差一个段、也许只差一个句子了。我记得就是,那被直接拿起来撕掉了。”

“问题是,别人老师也许不知道你只差一段了啊!”

“也许知道,也许不知道。但是我没有重写。我是不愿意重写的。”

“为什么?”

“换做是你,你愿意重写吗?”

“那倒是不愿意…”

“那就是了。”

-- 龙雨
发布于2018年11月11日 GMT+8
更新于2018年11月11日 GMT+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