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坏了约定的日子(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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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我们搬走以后,锁芯已经被换掉了。可是,门还是那扇木门。我站在漆黑的楼道里面借着一点点手电光线端详着这个门框。除了一张张新贴上去的小广告,我写的对联还依稀可见——房东应该是没撕干净。

这门很脆弱。在初中的时候,又一次急着进去而没带钥匙,我踹开过一次;那一次,身边竟然也找不到任何方便开锁之物。当然,那一次,我被父母骂得很惨,那个严肃程度直到我现在都无法理解。的确是很不负责的行为,但是——也没有必要那么,那么严肃吧?

我把脑袋贴上门,木门因为酒吧的音乐一直在震动。幸好,即使换了锁芯,这扇门的锁头我却还是很熟悉的,不用几分钟我便能用发卡便将它打开——只是那个发卡几经弯折,已经不成形状;可我还是把它夹回头上。头发凌乱,我想,和一团废铁一般的发卡也是很般配。

一室一厅的屋子,基本还是搬走时候的样子,只是所有东西,都被搬空。我走进去的时候,心中逐渐掀起了不平静。

人和他的房子是有奇特约定的。这种约定,比人和他的其他财产,甚至他精心收藏的光碟、卡片、邮票,精心制作的艺术品,都要宏伟。家这个虚幻的概念,比起具有物理意义的房子本身,显然更不具有持久力。在这里,我已经不能感受到家的存在,但是那个我与房子之间的约定仍然在生效。从我开锁开始、进门被这黑暗包围、走进房间,一直都生效。

果然是没有人租这里的。

那房间对于我的初中生活而言,那里既是卧室,也是书房,也是阳台。我走进去了。矫情地说,我此时泛起一阵阵愁绪和恋旧的心潮。我没有尝试去按电灯开关,我不认为这里仍然通电,也不想要这个屋子里面亮堂堂的光线。这是二楼的房间,可是这楼层没有一楼,二楼只是抬升了把地面抬升两米而已。所以,窗外的停车场进出的车辆不时投入凄惨的白色车灯,一闪又一闪。房间里,摇摇欲坠的桌椅、由几块木板组成的床铺、放墙角的老旧书柜以及腐烂的木地板——这一切都没变,只是变得更加苍老了。就连桌上我贴上的贴纸,竟然也还留存着,只是有点儿泛黄。

我开始翻箱倒柜,可是我的手臂其实是酸疼的。这里东西比储藏间多出许多,但抽屉隔间之类大多是空的,所以翻找起来并不困难。我打开书柜,抽屉里面却放着我并不认识的杂物,螺丝、尺子之类。盘弄零碎的声音哗啦哗啦,耳边酒吧的音乐声在这个房间减弱了,车辆的嘈杂和收费员的嘶喊逐渐清晰起来,它们配合着成了一支小夜曲。现在是九点有余,抽屉被一个一个拉出来,扑通扑通扑通,木屑儿和着泥灰扬起来,光线还是时明时暗。

可是我知道,在抽屉里面是找不到我的日记本的。若是能找到,那三年早也找到了。但是我还是不遗余力地,搜寻着这房间的每个角落。

“今天,我整理了房间,完成以后有一种很舒服的感觉,像是——像是——”

这句话来自日记本,我肯定,可是后半句我想不起来了。真可惜。一定是个精妙的比喻。

13

“还有,29天……一个月少一点儿。”

有一个星期天的清晨,我划掉了日历上的又一个数字。马上要放假了,可是我不是在给假期的到来计数。我在等那个特殊的日子。

假期对那时的我来说是噩梦。假期意味着分别。假期意味着失去。没有任何值得回忆的东西,回到故乡又是干什么呢?

我住过三栋房子。小学六年初中三年以后,我在第三栋新房子里面,终于拥有了自己的房间。可是那个房间没有厚度。童年的回忆逐渐散去过期,把我安定下来在这小镇上的锚越来越轻,我和这个镇子的连接越来越弱。物是人非,东西都还在,人也算是还能回来,但是可怕的是心与脑已经无法建立连接。

那,回来究竟是干什么呢?

我说了,房子在人的所有财产中,与人有最特殊的沟通和关系。我想起,我在日记本里面也写过类似的句子的:“住的房子和人有不一般的连接。”房子是一个大容器,

不仅容纳了家人和你,也容纳了一整个流年的记忆和约定。我敢肯定,我的一个童年的与人与己的约定,都在旧房子中苍白死去了。即使我现在回到那间屋子,我也只能看见他们的尸体。我记得他们的样子,可是我再也无法鲜活地将他们灌回血液中了。

很难受吧,我对自己说。我的心和脑都点头同意。

还有28天。27天。10天。5天。1天。

我在期待着,我反复强调,我的归来,是在等待。

期待的不是假期,不是回忆,而是一种全新的东西。它对我陌生也不陌生,熟悉也不熟悉。我可以将它放入日常琐事的一栏,只是在时间表上记上日期;也可以如获至宝一般,每一天都在期盼中度过。它让我的假期变得竟然值得期待。

回到假期,毕竟还可以完成这么一件事,那是不放假做不了的事情。这件事情使得我的整个假期便都有了意义。

那一天,我与她有一个约定。一个只用了一分钟就作了的约定,而我们之后却无数次谈起。我能肯定,她想起这一天,一定也不比我的次数少。

近几天总是在梦中见到那一天的到来。

14

尘埃扬起,呛得我喘不过气。这房间宛如患了佝偻症的小老头,逐渐地把背弯下来,再弯下来,天花板就快要贴到地面。问题是,除了我,竟然没有人愿意过来看看这位老者。房东早已居住到了另一个城市,或许等着或许没在等房屋中介那永远打不来的租房电话。除此之外,再无人迹。我们一家搬走时怎样,这间房还是怎样。

房子的寿命是七十年,这一间大概已经步入晚年。

我甚至怀疑,是有哪一片黑暗,哪一个虚空,硬生生把我的日记本给嚼烂吞下,然后它便无影无踪。因为这房间里面有这么多黑暗,这么多虚空,很有可能,其中之一便是肇事者。

抽屉里面被我找到一把手镜,那是我的镜子,搬家时候大概父母认为没用也就没有拿走。

黑暗中的镜子是很可怖的物件,可是这毕竟平白无奇只是一面镜子。我看向镜子,可是那里是黑暗,只有借着停车场的一些微光,我能看清楚自己。我的面容憔悴。我的头发凌乱。我最好赶紧在明早天亮之前修复好自己,若是父亲看见我这副模样,一定要难过的。镜子被我放下。

只剩最后一个床头柜没有翻过,床头柜被移动了位置,歪歪斜斜地摆在窗边。我抽开第一个抽屉,可是里面什么也没有;我抽开第二个,里面也是空无一物;抽到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的时候我停顿了。我有预感,里面是空的——如果这谈得上预感的话。

房里的一切都被移动了位置——我环顾四周——可是他们看起来就像是没有移动一样。它们没有记忆,没有应该所在的位置,它们只是存在,每天听着停车场的嘈杂声和酒吧的音乐。咚。咚。咚。

可是,人毕竟能从这杂乱无章中看出美丽来。没有一尊雅典女神像有一个充满血色的姑娘一半可爱。没有一幢奢华的住宅有这间破败的小宅一半美丽。那种“血色的白皙”之美,仿佛生命在她脸庞上涌动,随时迸发着朝气蓬勃生机盎然的诗歌,生命的神圣和庄严肃穆围绕着她,她就是一位女神。送上我的赞美,可是我悄悄离开了她。涌动的血液令我畏惧,而我栖身于半遮着黑色阴云的房间中,被另一种病态的美所吸引。

这是市中心,但是待在这里竟然完全感觉不到。只有记忆提醒你:外边此时该是灯红酒绿时了。

我听见那边的房门中传来钥匙插入锁头的声音。这声音对开了这么多年的锁的我实在在也熟悉不过。我那一瞬间呆住了。客厅的灯竟然亮了,有人要进来了。

我抽开了最后一个床头柜的抽屉。

15

“血色的白皙”这个词,当然是我生造的,是我第一眼看见这种美时脑中的发生。

这美是健康、活泼、充满生机和血色而近乎神圣的白皙。它没办法被任何相机、胶卷或者硬盘复制、刻录和记载,只有同样神圣的文字有描述它的伟大能力。看见她,我的脑海中立即出现几个词:血液、精神、阳光、麦秸、夏天。

我看见诗人们赞美女孩的眼睛、手指甚至胴体。可是这种美又居住于她们何处?难道只是脸颊吗?事实上它不居住在任何地方,我不在相信我们能在任何地方找到这种美,除了女孩本身,作为一个整体。

这种气质于性格也许有关,也许无关。我见过这种美两次,它们的主人都是开朗而活泼的精灵。仿佛你触碰一下她,就会撞下一整串风铃花一般的笑声。可是即使她们哭泣着,活泼的生命力并不消退半分。仿佛她们的泪水和哭声,也成了这生命无限力量的圣水和赞美歌。

我想不用假设,事实早已告诉我们,这种美不可多见也不可多得。她受限于年龄和种族。她受限于时间和空间。她只在世上存在短短几年。你们不要去接近她。我不敢去接近她。去了我的黑暗就被光明之火烧灼。去了就对我前日岁月的约定进行彻底的毁灭。去了就破碎我那一整座精神之城。

我与城市的约定,我与她的约定。约定理应同记忆一般,是痛,是病,是伤痕。我们和同一个城市有着共享的伤口。

我走到八一大桥上,走到十中门口,我就想到——这也是她来过的地方;她在这儿,又会是什么样的一番景象?停下脚步?驻足观望?低头沉思?这种神奇的想法挑动着我的思绪,我忽然觉得脚下土地都变烫,而不能站立了。我跳了起来——可是落地以后定睛一看——八一大桥上车流仍然川流不息,十中门口的小贩仍然卖着玉米和茶叶蛋。没有人停下,

没有人驻足观望,没有人陷入沉思。

不过那是美的。那美总是让我想起小镇上冬日阳光洒下的早晨。睁开眼,天光早已大亮。静谧的小镇阳光透过木窗户照进房间照在木床和地板,照在我的床单和被单上。厨房传来煮土豆的香味。冬日的阳光总是怡人的。

我穿着袜子便从床上跳下,跑到客厅,踩在木地板上发出噔噔噔的声音。桌上放了一个小圣诞树,太小了,只有笔筒那么大,我不禁笑出声来。一个大玻璃罐子放在桌台上,倒是有了鲜明反差。罐子没有任何雕花装饰,但是整体十分匀称自然,简直就仿佛是从树上长出来的一般。

“好漂亮。”我说。

“这你买的?”我指着那个大玻璃罐,问父亲。

“你妈妈买的。”父亲端着土豆汤从厨房走出来,烤炉手套上满是黑道道儿。“给你的圣诞节礼物。”

我满心欢喜。我喜欢收集,我喜欢罐子。我用这罐子能装些什么呢?我还没有想好,但是有了这空罐子就有了无限可能。

16

抽屉呈现给我一件金属物品。我一把将它攥在手心,猛力地掀开窗子——那玻璃竟然摇摇欲坠——纵身跃出。灯光在身后一盏一盏亮起。我坠落了两米,摔倒停车场的门岗亭前,亭前拴着的狗被我吓了一大跳,后腿拌着前腿地向后退了十几米。

两米并不算高,只稍稍比楼下的那个废弃电话亭高出一些,所以我基本没有受伤。不敢停歇,怕有人追出,我直直跑进旁边一家便利店内,才停下脚步。手表的玻璃震碎了,但是它仍然忠实地显示着现在是九点半。秒针刚好滑到12的位置,便利店收银的小姑娘刚好打了个哈欠,门口的感应器刚好开始鸣叫“您好欢迎光临”,这一切都正好踩在点上。

紧张和慌忙却不知何时早已消失殆尽,仿佛它们从来与我无干,尽管它们刚才仍占据我的躯体。我甚至没有去想为什么那间屋子里面会出现人和灯火——那也与我无关了。

我打开拳头,手中攥着的是一把钥匙。绿锈浸着些微的汗珠,在手心中脱落。不是红锈,而是绿锈——这是一把铜钥匙。我从房间里面带出来的最后一件东西。

这是我本来放在日记本里面的铜钥匙,我十二岁生日收到的铜钥匙!

是否那本日记就在同一个抽屉的深处?我想,即使我走的匆忙,我大概是把整个抽屉都抽出了;况且,若是硕大的一本日记在那,我不可能注意不到。可是我不能确定。

我能确定的是,我不会再回去了。从便利店里并不能看到那间房,而它现在已经灯火通明。我想象,那灯光重重地击打在地面墙面桌面的灰尘上,扬起满屋子的布朗运动。我想到那手镜,那本是属于我的物件,尽管无论如何我想不起我用它到底做什么。镜子里我不但看到自己憔悴的脸,还有头发上废铁一般的发卡,而我今晚将不再有能力开任何一把锁。我的听觉迟钝了,视觉也因为夜盲逐渐模糊。那镜子,我想,我本该带它也出来的——毕竟它本来是我的。

看着手中的铜钥匙,于是就在这一刻我与那间房子的连接彻底断开。我不会再回去了,在今晚,在那房子的有生之年,我再也打不开那锁了。我也并不会想要回去了,约定我已经履行,连接也就解除。尽管做这一切的时候,我根本没这么想。

突然我闻到了香气,原来烤香肠和鱼丸面的气味在柜台蒸腾而上。突然我看向店里,才瞥见那正在旋转一盒泡面的泛着红光的微波炉,那水气覆盖着玻璃的电暖柜里面装着的糕点和包子,人们搓着手走进来,人们捧着点心和手套走出去。窗外的灯火和霓虹常亮或闪烁,车流和人流只是不停地移动,或稠或稀。烧烤架子在路边搭起来了,他们吹燃了木炭,于是架子上泛出烟火的颜色。

这时,我仿佛才一个激灵回到现实世界。

17

有的时候,履行约定和偿还债务没有什么不同。这之间的差别,无非是自愿与否;而在很多时候,自愿和非自愿的边界会很模糊。

我更愿意把它们都看成冥冥中命运的安排。

我没有选择要出生,我也没有选择要死亡。我没有选择我的父母,我没有选择我的家庭。我没有选择要去交朋友,也没有选择要失去朋友。我没有选择我的性格,我没有选择我的喜好。这些看上去存在自由意志的项目,我觉得自己并没有掌控权。职业是最明显的例子:若你生而为女性,顶级厨师的道路基本于你无缘。可是现在主流媒体谁不叫嚣着:职业自由?

反倒是,老是被世人称为“缘分”或者天意的对于另一个人的恋情,我感到在这区域我反而有更大的自主决定权。我爱上谁,似乎是我自己决定的。

城市中最吸引人的便是夜晚,白日城市的景色则不如大自然。光,灯光,人造光,营造出来的是城市独有的人造的美——我无意比较,那美可是一点儿也不逊色于自然的诗。

可是就算是疯狂的迷恋,细想之下,也不算是我自己了。是谁让我出生在这片大地上,又把我放入这个环境中?难道遇见那个迷恋的人,我们之间发生的一切,又是我的主观意志吗?不是。这些都归于命运;尽管我有选择权,我没有决定权。就像是白天一旦离去,黑夜必然迈着拖沓的脚步来到,不论夜本身是否情愿。

夜!我看向窗外:光与暗的承叠和交错,流动和静止,构成的远不止一幅城市夜景画,而是一个意象,一个文字描述不出来的意象。我想,若是上个实际的童年记忆在村落,在田野,在自然,我这一代,记忆可能就在城市里了。当父辈们回忆起干草垛里、冰窖里、玉米田上的生活唏嘘不已时,我们梦中的回忆就应该是这闪烁不定的街灯和川流不息的光影了。

夜。夜。夜中的城市。

有趣的约定和记忆大多发生在晚上。那是因为最有趣的记忆不外乎悲伤,而悲伤的潮水在晚上拍打得最响亮,就如同夜晚在海滩边听海击打沙滩的声音一样,没有其他杂音烦扰,而变得十分显著。

可是约定毕竟还是债务。当你相信了斯宾诺莎认为这世界竟然完全服从因果律的一刻,你就已经把所有的约定变成了债务了。而且,很有可能这就是事物本来该有的面貌:性格、场合、冲动导致你做出那个选择——一切都可以这么拆分解释。

可是我比相信纯理型的世界还要多一层信仰:我相信那神明存在,不管以什么形式,名为何物。你愿意,可以叫它上帝、真主、自然、天意、命运、道、法、达摩、本质、理型或者任何名字。无形的手有意识地或者无意识地按照一定的或者不一定的规律指导着世上事物的运作。可是这只让一切约定看起来更像是债务,甚至因果报应。

履行债务吧,命中注定的债,无意欠下的债,有意拖欠的债。债并不一定是坏事;在我们的语境中,有些债务反而是别人把钞票塞到你手中。

诚如哲学家塞内加那句老话:愿意的人,由命运领着走;不愿意的人,被命运拖着走。周国平对这句话看似俏皮的攻击(“为何不与命运达成和解?”),对我来说,更像是语言的投机取巧。

18

这把铜钥匙提醒我一些问题:这把原先放在日记本里面的钥匙,现在出现在我的手心。

这是命运。命运安排如此。

那,这对于我的寻找暗示了什么呢?排除了最有可能的两个地方,接下来去哪里寻找呢?此时的我已经从便利店走出,踱步在八一公园中,距离那小出租屋仅有五分钟路程之隔。身无分文。

我瞥了一眼表:晚上十点差十分。夜越深,我的精神越恍惚。即使今天睡了一下午仍是这样。我本是个夜猫子,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整日困倦如树懒呢?一定有一个转捩点。就像我对这公园的认识也有个转捩点一样。

“从人生中的某个瞬间开始,你的人生便开始出轨,然后就再也回不来了。”

我一直以为,这公园偌大,这公园永远走不到边——那是我还常居在小镇上,只偶尔来到这里的岁月,即,初中前的时光。这公园的确大——上初中搬到这里有了很多机会去公园以后我这么想——但是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看来,要么就是我当时太小太小,要么就是公园实质上真的本有那么大。我情缘相信后一种解释。

我甚至设想,我是否把这日记本带来这公园写呢?那是不可能的。上初中以后我再也没写过日记。

我攥着这把铜钥匙。十一月的冬天并不很冷,可钥匙保持着寒凉。这该是我唯一的线索了。再回去找到它的出租屋,再重新翻找一次吗?我否决了这个提议。从我把这把钥匙带出房间的那一刻,我就不会再回去了。我能感觉到,现在的我不再与那出租屋有关系了。

究竟是谁进去了呢?还是说,那光线其实是个错觉?从客厅外面通过窗户照入的光线?开锁声呢?隔壁?我不愿再想:这一切都是与我无关的东西了。这时我想到那把镜子。也许我该回去拿那把镜子。可是我不确定它还会乖乖地躺在那里等我拾起了,也许早已被放置到别的地方,甚至早已碎裂。

公园里阒静得可怕。

我闭上眼,尝试不去看那周围的树群草丛,可是这么多年,我熟悉这里的一草一木,更熟悉他们在晚上十点公园里路灯尽数熄灭后的黑暗。前面是东湖,湖上是九曲桥,桥后面是苏圃。十一月,风声远远压住虫声。我不怕黑,我只是怕我再也找不到那日记本的方向,然后迷失在这黑暗中。

我在这里走丢过三次。

三次都是还我读小学的时候。第一次是被爷爷领来乘着那唯一的公车过来看戏,老爷子正高兴的时候,我悄然离开了百花大舞台,最后是爷爷在舞台的背后找到了哭泣的我。第二次要等到我的堂弟出生以后,新年时一家人来公园游玩,我抱着堂弟四处乱转可是怎么也找不到出口,最后被一只在水中游泳的狗吸引了,两人停留在湖边,被父母找到。

第三次,则是怎么也想不起来了。按理说,那片记忆应该更近,可是记忆本来不讲理。只是听得大人总是说:你在那公园里走丢过三次,便记住了这个数字。

但是我再也不会迷路了。现在的我对这了如指掌,但是恐怕是公园本身变小了。几年了,游乐设施大多停运了。古雅的亭子和阁间放弃了打理,统统废弃。就连那湖,似乎都被遗弃了。上一次在湖上乘船还是什么时候?

恐怕是想要迷路都难了。我握紧了手中的铜钥匙。起码先搞清,这钥匙到底什么来头吧,我想。

草蛇灰线。十二岁时,送我生日礼物的,到底是谁呢?

19

晚上十点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毕竟不是一个活动的时间。诚然,这街道上仍然车来车往,可是临街的店铺一家接着一家拉上了卷闸门。要关门的,已经关门了;剩下的,便是今夜不会关门的店铺。我走出公园,才刚刚过去马路后回头望,公园里的路灯已经熄灭。

超市关门了。花店关门了。早餐店和面包店早已经关门了。可是,酒吧不关门。各式各样的餐馆不关门。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也不关门。真正的夜色下来以后的街道上,它们的霓虹灯反而越发醒目。

我要找的是一家修锁、修表、修车、配钥匙的小摊儿。小摊没有名字,就缩在花园角社区的某条小巷里面(花园角——估计是因为在八一公园旁边而得名的吧)。一定有人知道“花园角”这么个名字,但是绝对没有人会往这里走。这种景观是奇特的:车水马龙的通衢和破败的平房社区仅仅一墙之隔。这里是一片未知地。若告诉整日通勤的人们这里面藏着一个小社区,他们必然瞪大眼睛。

越往社区里面走,灯火便越少。店铺本来就少,亮着昏黄灯光的只有街角的理发铺。我在同样昏黄的街灯下面穿梭疾行,同时联想着把这小社区四周包围起来的都市居民的夜生活。像是矩形的周长,那一家家餐馆,一台台烧烤架和一个个酒吧把这黑暗的一方土地围了起来——可是拿掉周长矩形又不成本身。它们如此这般地共存着,奇迹般地无比和谐,一点儿也不突兀——仿佛那灯光的尽头,必然有黑暗笼罩着的街道。

小摊今天摆在哪里了呢?配钥匙的黄大爷没有店铺,把各式工具和机器就随意堆在自己的小帐篷里,已经看不出来是蓝色的帐篷就常常搭在路边。

我之所以知道是蓝色,也是机缘巧合:小学时与父亲前往八一公园游玩时无意经过这里,看见黄大爷的店铺。我问:那个爷爷为什么在街上开店呢?父亲说:租房贵呀。

那时候黄大爷只修锁,晚上游玩回去以后我执意要去看看那大爷,在原地却怎么也找不到他了。初中搬到这边以后,我才逐渐知道他的姓氏。

黄大爷没有店铺,也没有家,每天看心情在社区任何一条巷子里面摆起摊子,晚上便睡在帐篷里。生意越做越大,逐渐开设了修车等服务。

知道这么一个人的姓氏,其实是一种特殊的体验。我敢说,这街上的居民起码四分之三也不知道到这位整日坐在水桶旁边的大爷姓甚名谁。有了名字,仿佛关系便紧密一层——不一定亲密,他根本不认识我,但是“紧密”——仿佛在生命中多了一层重要性。

可是名字仅仅是符号一般,是非生命的,是不支持变化的。我明白,我记住的,不是人,而是符号。

我有轻微夜盲,在没有光的环境中其实我的行动比一般人还要更加举步维艰。我在这屈指可数的纵横巷子里面转了又转,就是找不到那顶帐篷。走过的街道两侧阒静空无一人,只偶尔见到一只狗急匆匆地从身边擦过。这真的是城市的中心地带吗?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前面有着令人不舒服的白光。我努力地想要看清玻璃后面是什么,我最好的判断是一家水果店。它大约是新近才开张,我的记忆里这社区并没有水果店的。

我快步走上前去,快走几步以后,几乎就变成了跑。

我在着急。可是我着急什么呢?在我的两侧,匆匆扫过的景色是红砖灰瓦的墙,是墙上的青苔,还有不知道哪一家摆在街口的几个花圈。花圈在这里并不奇怪。社区居民大多是老龄人口,死亡对我们来说并不稀罕。匆匆跑着钥匙不小心从手心滑落,我连忙停下脚步,在地上摸索一阵寻得钥匙,揣进口袋,继续向前。

20

水果店里亮堂堂的,白炽灯就挂在天花板上,水果们完好无损地一个个摆在架子上,架子用镜子、灯光和假花装饰着。这不是个水果店,这是个大型的水果超市。

没有人影,四周只有香蕉、橙子、苹果、葡萄、哈密瓜、火龙果、百香果以及我叫不出名字的水果。它们颜色各异。

“今天我学到一个新词:柑橘属……”

那是多年前的秋天下午,我抱着一本英文词典看后面的彩页学到的一个中文词汇:柑橘属。不错,我想,很精简地把我不爱吃的各种水果:橙、柚、柑、柠檬都概括了。这世界上竟然有这么一个方便的词。我把它写在了那日的日记里面。以后,我对别人介绍自己的时候,我要说:我不喜欢柑橘属水果。

时光流转几年以后,我却早已忘却那个词汇。我究竟爱吃什么水果,不爱吃什么水果,恐怕也已经大有变化。这艘忒休斯之船,似乎早已不是自己了。橙,没有什么不好的呀,只要不酸不苦就可以了。

我说过,这一切都有命运在安排吗?

我再一次吃橙的时候是圣诞节,我与她最后一次真正有意义的谈话也正好在圣诞前夕。留到十二月的橙是不新鲜的。我诅咒自己手中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橙,抱着它去找我的朋友樱井岚。

那也将会是我们最后一次实质性的见面。之后,我的记忆中他将会渐渐固化,从人变成物,变成名字,变成符号,最后变成了象征。那天晚上,我们坐在市区的儿童乐园的滑梯上聊天聊到很畅快。晚上本来就是唤起记忆的时候。我费力地把一个又一个橙掰开,可是那橙出人意料地新鲜,汁水浸湿了脚下的草地。

那晚,我们谈到圣诞节并不是耶稣的生日。没人知道耶稣生日,干脆把他生日和农神节放一天,意思就是,凑合凑合过得了;我们谈到这小区每家每户的锁本身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它防住的不是想要进去的人,只是想要进去的念头。真正想要进去的人,多少锁也是挡不住的。还有很多其他问题。

水果店里的明亮正好与圣诞夜的滑梯上的黑暗形成反差。水果店的孤独正好和滑梯上的伴随形成反差。这是记忆和现实的交错。我才发现,水果们,包括一个一个的橙,竟然都包着塑料纸,仿佛一旦暴露在空气中就会迅速风干,缩成败絮。

放久了的橙果然不甚美味。异常多汁,可是果肉酸涩。

“很酸,”我说,“扔了吧?你要吗?”

可是同伴并不同意。我不在乎这只橙子,可是对于这橙本身来说,我把它打开了,我就意味着一切。我要把那多汁的果肉咽下,而他会陪我一起,咽下。

“不是每个人都能徒手打开一只橙子的。”他说,“只有有钥匙的人才能打开它,没有钥匙的人则要用刀。”

我想了什么,我已经不记得了。

我拿起一只橙子,从明亮的水果超市门槛上踏出,重新回到黑暗。

-- Yu Long
Published on Nov 10, 2018, PST
Updated on Nov 10, 2018, PST